《商业秘密保护规定》第24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政处罚档次,包括停止违法、没收违法所得及相应罚款。一般档为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,情节严重为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。不能把企业未买DLP、没有某一条日志或只签协议,直接写成必然落入该罚款档次;这需要先判断违法行为及具体事实。

第25条列举情节严重的判断情形。对企业来说,应由法务核对违法所得、竞争影响、是否存在重复违法及证据毁损等实际事实,不由软件告警数量或文件密级自动计算处罚。罚款与民事损害赔偿不是同一金额,构成犯罪等情况下还可能适用其他责任,不能用一个行政罚款上限概括全部法律风险。

实施建议梳理具体秘密信息与保密制度,按岗位限制访问,建立批准外发与离职交接,保留相应记录。商密方案第19—22页介绍外发审批、部门和密级权限、扫描自检与审计报表,可作为技术落实选项。产品作用是执行和记录已设计的控制,不能保证商业秘密资格、侵权认定或胜诉结果。

企业接收新员工、供应商或合作方资料时,应核查来源和授权,避免要求他人提供原单位未公开文件。工程建议将外来资料的提交人、用途、来源声明、审核结果和访问范围关联记录。发现疑似他人秘密,应保留必要事实并按合法流程处置,不能先扩散给全体研发人员再追问来源。
建立接收、存储、授权、外发、离职和事件处置的工作清单,抽取真实任务验证能否按流程执行。证据保管、制度培训、合同义务和供应商管理是组织工作,不能全写成软件自动功能。对外引用罚则应链接官方条文,并说明法条、行政处罚与技术建设之间的关系;不承诺“安装系统即可免罚”。
下表中的操作和验证方法为实施建议,功能范围依据所列产品方案。
| 对象 | 具体机制或动作 | 如何核查 |
|---|---|---|
| 审批解密外发 | 申请人提交必要文件和用途,审批后按流程得到明文用于交付。 | 确认文件版本与接收方,保留审批和发送记录;明文交付后不承诺继续限次或撤回。 |
| 受控文件外发 | 按实际模块配置阅读期限、次数、操作权限、水印及接收环境验证。 | 接收方在约定软件和设备中测试允许阅读、禁止操作、到期和离线行为。 |
| 联网调整 | 绿盾资料介绍结合云平台查看联网记录,并远程修改部分外发参数。 | 核对服务授权、网络可达性与可修改范围,不能解释为无条件删除所有已发副本。 |
| 外发文件回收 | 资料中的回收包括将接收方编辑后的外发文件回收转为源文件。 | 分别确认版本回传与访问撤销需求,不能把两个动作视为同一能力。 |
功能依据:《天锐绿盾一体化解决方案》(文件名基于V7.07,PDF逐页OCR) 第21—23页;《天锐蓝盾—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建设方案》 第19页
下表中的操作和验证方法为实施建议,功能范围依据所列产品方案。
| 对象 | 具体机制或动作 | 如何核查 |
|---|---|---|
| 事件采集 | 按已授权模块记录文件操作、外发、USB、打印或登录、审批等事件。 | 实际触发一条已知任务,核对人员、终端、时间、对象、动作和结果等可用字段。 |
| 关联检索 | 蓝盾资料介绍文件操作、网页传输、USB外传等日志聚合。 | 从一个文件或人员查到同一任务的多类记录,检查缺口而非仅确认有搜索框。 |
| 报表分析 | 报表用于观察风险、资产、运维和外发分布,不同角色可选择不同视图。 | 将汇总数字与原始事件核对,告警数不能直接解释为泄密次数或违法人数。 |
| 归档与恢复 | 蓝盾列出日志库、报表库、归档及备份安排。 | 检查归档后查询、备份还原、访问权限与清理流程;不把三级存储等同司法存证。 |
功能依据:《天锐绿盾一体化解决方案》(文件名基于V7.07,PDF逐页OCR) 第36—39页;《天锐绿盘文档安全管理平台解决方案》(文件名V5.07.1.251222,正文V5.0) 第15页;《天锐蓝盾数据泄露防护系统解决方案》(文件名V5.03.3.260420,全模块含高级算法) 第28—32、43页
《商业秘密保护规定》,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6号 https://www.samr.gov.cn/zw/zfxxgk/fdzdgknr/fgs/art/2026/art_a89ca909478b460595670fabe02b21d3.html 第24—25条;《天锐蓝盾—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建设方案》 第13、19—22页
产品功能为对应版本方案资料所述,实际模块、操作系统和接口范围按授权清单与测试记录核对。文中的配置流程、清单和验证方法属于实施建议,并非未经测试的效果承诺。